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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打造最優警民和諧生態,推進最有影響“三能”警隊建設,溫州公安戶政部門緊扣企業、群眾和民警最關心的急難愁盼問題,近年來推出一系列創新性、可推廣性便民舉措。主要有: 一、實現“窗口辦+網上辦+自助辦”全覆蓋辦理模式 群眾可以在戶籍窗口(辦證大廳)線下辦理屬地所有戶籍業務和“通辦”范圍內的戶籍業務,也可以在“溫警在線”微信小程序、“浙里辦”APP申辦大部分本省、市戶籍業務,還可以在政府辦事大廳、派出所戶籍窗口等場所通過浙江政務2.0、“甌e辦”、自助辦理機、自助受理機等自助申請、辦理規定的戶口、身份證業務。 二、精簡審批材料 (一)戶籍窗口容缺受理制度 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非關鍵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缺陷與瑕疵的戶口審批事項,在可通過內部查詢核實或申請人書面承諾作出補正或撤換的基礎上,戶籍窗口可先行受理。缺項材料依情通過系統核查、部門信息共享等予以證實或由申請人在承諾期限內補正。 (二)戶籍管理領域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或戶籍窗口辦理戶口登記、遷移相關業務,需要使用、核驗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件、社保繳納年限和不動產權等證明材料時,無法提供或未攜帶的,經告知承諾,戶口登記機關不再要求提供,由窗口工作人員通過內部平臺查詢核實或憑政府公共數據共享平臺提取的電子材料辦理。 (三)電子材料替代復印件 各級公安戶籍口在辦理戶籍業務時,能通過大數據共享查詢調用,或是通過證件讀取、高拍掃描等方式留存電子材料的,不再要求群眾提供復印件。 三、拓展“通辦”、“聯辦”應用領域和范圍 (一)全城通辦 在全市范圍內任一戶籍派出所(含戶證辦理中心、辦證中心等)戶籍窗口無差別受理本市其他派出所戶籍窗口業務,通過常口系統內部流轉實現“通辦”。目前已經實現即審即辦、流轉辦理和流轉審批等3小類47項事項在全市范圍內的“通辦”。 (二)區域通辦 在杭州、溫州、湖州、金華、衢州五市范圍內任一戶籍派出所(含戶證辦理中心、辦證中心等)戶籍窗口可受理上述地市戶籍派出所(含戶證辦理中心、辦證中心等)戶籍窗口部分業務,實現無差別受理。目前已經實現即審即辦、流轉辦理和流轉審批等3小類共計35項戶籍業務上述五市范圍內的“通辦”。 (三)長三角區域跨省戶籍業務合作辦理 對戶籍地屬上海市,江蘇、浙江、安徽省人員,在長三角區域內可以就近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提出戶口遷移申請,實現跨省戶口遷移“一地受理、網上遷移”;就近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在實際居住地申請辦理跨省新生兒入戶手續;開具長三角區域戶籍類證明。 (四)戶口遷移、戶籍類證明“跨省通辦” 1.戶口遷移事項 對因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等5個跨省遷移事項,申請人可以根據戶口遷移政策規定,只需向遷入地公安戶籍派出所(含戶證辦理中心、辦證中心等)提出落戶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由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機關協同辦理戶口遷移。 2.開具戶籍類證明事項 對符合《戶口遷移、戶籍類證明“跨省通辦”工作試點方案》關于可開具戶籍類證明事項情形的,申請人可異地申請開具戶籍類證明。 (五)“一件事”聯辦 開通戶籍登記信息變更更正、“出生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等聯辦業務平臺,申請人可在“一件事”聯辦業務平臺提出申請,經由事權單位實時審核(審批)流程,一次性辦結業務。 四、便捷辦理特定事項 (一)簡化華僑落戶手續 符合《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簡化華僑在本省落戶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9〕43號)文件規定情形的回國華僑,可以持規定的材料向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批準后,直接辦理落戶。 (二)開通戶籍檔案查詢“直通車” 我市戶籍人員,可以在“溫警在線”等警務平臺或我市任一戶籍窗口跨區域就近申請戶籍檔案查詢業務,零等待實時出證。 (三)放寬集體戶設立、人員落戶、戶口簿制發條件 1.放寬單位集體戶設立條件 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分別憑房屋權屬證明(非自有產權的需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證明),按需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設立單位集體戶,供符合條件的企業遷入員工落戶。 2.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隨遷人員可落單位集體戶 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及其隨遷人員,在市區無自有產權房屋的,經單位同意可以在市區單位集體戶落戶。 3.集體戶居民戶口簿制發 經本人申請、設立集體戶單位同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為無自有產權的單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成員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 (四)落實居民身份證方面的便民舉措 1.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 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證全國異地受理業務并取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審核證明。 本省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實行“全省通辦”。 2.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首申、快遞免費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征工本費。 在我市公安機關受理制發的居民身份證(含跨省異地證件)、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實行統一實行免費快遞服務。 3.居民身份證網上掛失、補領申報 居民身份證丟失的,申請人可自行登錄“溫警在線”警務平臺,自助申報居民身份證掛失業務。 本市戶籍人員辦理過加載指紋信息居民身份證的,自相片和指紋信息采集之日起2年內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可在“溫警在線”警務平臺自助申辦。 4.居民身份證辦理“綠色通道” 針對本省籍中考、高考以及其他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等急需用證的特殊群體,開通居民身份證制發“綠色通道”,申請人可在任一公安戶籍窗口優先受理、優先制證、優先發放。 5.居民身份證換證提醒服務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戶籍地公安機關通過微信、短信平臺等多種方式提醒群眾及時換領新證。 五、推出疫情期間便民措施 (一)調整疫情期間國外出生孩子戶口申報政策 對于國外出生將滿18周歲孩子,具有中國國籍,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在18周歲之前及時回國申報戶口的,可允許其父母通過線上等形式預先提交申請,戶口登記機關可以先予受理,待其回國后按規定條件和程序辦理落戶手續,并做好系統備注; 對于國外出生未滿18周歲小孩,目前已經在國內生活,確有戶口申報急需理由,但因疫情原因其隨同申報的父親(母親)無法回國導致不能申報戶口的,經調查查實其父親(母親)確在疫情嚴重國家,確實難以回國為小孩申報戶口的,可以通過一人一案的縣級公安機關會商形式,允許小孩在國內先行辦理戶口申報手續。 (二)推行因疫情無法回國人員居民身份證期滿換證政策 疫情期間,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無法回國人員,可委托國內近親屬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代為辦理居民身份證換領手續。辦理時,需提供委托人有效期內的中國護照資料頁及所在國簽證頁復印件。 (三)配置自助設備 為減少人員接觸和提高辦事效率,戶籍窗口和辦證大廳可按需配置自助身份證辦理機和自助身份證受理機。 六、壓縮戶籍業務辦理期限 全面壓縮戶籍業務辦理期限,對當場辦理的事項,材料齊全當場辦結;對需要審批的事項,辦理期限壓縮至規定期限的一半以下。 七、建立、健全疑難戶口解決機制 建立市、縣兩級戶政部門戶口疑難問題集體會商制度,完善會商運行機制,切實解決群眾確實有特殊困難需要照顧、解決后能獲得社會認可而又不至于引起連鎖反應的個案疑難戶口。縣級戶政部門對基層上報的疑難戶口應在7天內處理完成,市級戶政部門市級戶政部門每季度召開一次疑難會商會議,集中解決縣市區戶政部門上報的疑難戶口,必要時,可視情召開。 八、建立辦證便民服務隊 各縣(市、區)戶政部門以縣級為單位建立辦證便民服務隊,對本縣(市、區)域內偏遠山區和孤寡老人、長期臥床病人等行動不便的特殊群眾提供上門服務。 如有跨區域辦證要求的,可上報市級戶政部門協調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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