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平政辦〔2024〕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平陽縣工業企業梯度培育“雁陣計劃”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平陽縣工業企業梯度培育“雁陣計劃”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雄鷹行動”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一流企業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12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培育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2〕19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企業梯隊,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對標“重要窗口”新目標新定位,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堅持制度創新、舉措創新、方法創新,聚焦重點領域、核心環節,構建覆蓋企業成長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體系,加快形成集群化發展、產業鏈協同、梯隊結構良好的“企業森林”,為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26縣標桿提供堅強保障。 二、培育目標 通過實施企業“上規、超億、成長、倍增、破零”梯度培育“雁陣計劃”,引導企業加快科技創新、強化管理對標、創新業態模式、增強市場優勢、優化資產質量,培育形成“頭雁領航、鴻雁高飛、強雁成長”的企業梯隊,引領帶動制造業規模體量持續攀升、整體質效穩步提升、企業品質加快躍升。到2025年,培育“百億市值”企業1家、產值超20億元企業2家、產值超10億元企業10家,產值5億元—10億元企業20家,產值1億元—5億元企業120家。 三、培育路徑 (一)“雛雁企業”上規計劃。引導小微企業入園集聚規范,通過培育扶持一批、引進投產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等方式,有力推動小微企業上規升級。到2025年,新增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150家,全縣規上工業企業達到1000家。 (二)“大雁企業”超億計劃。加大對“大雁企業”在稅費優惠、融資擔保、輔導培訓等方面服務,到2025年,新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家、產值超1億元企業50家、產值超3億元企業15家。 (三)“強雁企業”成長計劃。建立“強雁企業”培育名錄,加大在資金扶持、技改創新、市場拓展等方面服務,引導企業走專精特新之路。到2025年,新增省級隱形冠軍企業3家、產值超5億元企業10家。 (四)“鴻雁企業”倍增計劃。加大對“鴻雁企業”在創新研發、知識產權、質量品牌、數字賦能等方面的服務指導,引導企業走“單項冠軍”之路。到2025年,新增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2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0家、產值超10億元企業5家。 (五)“頭雁企業”破零計劃。聚焦智能裝備、新材料、時尚智造“三大五百億”產業集群,每條產業鏈遴選1—2家行業頭部企業,引導“頭雁企業”做強核心主業,著力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生態主導力、國際競爭力的“鏈主企業”。到2025年,新增“百億市值”企業1家、產值超20億元企業2家。 四、評定管理 (一)遴選條件。 圍繞“雁陣計劃”培育目標,結合企業發展現狀,分層分類制定“大雁企業、強雁企業、鴻雁企業、頭雁企業”入庫標準,著力遴選一批成長性好、專業化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產品服務特色化明顯的培育企業。“雁陣計劃”培育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遴選條件: 1.頭雁企業。 ①經營水平:上年縣內全部銷售額20億元以上或縣內全部實繳稅金1億元以上。 ②創新水平:企業建有省級以上研發機構(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或企業研究院),自主研發3項及以上發明專利,上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③效益水平:企業利潤率不低于4%,人均勞動生產率超出全縣平均水平10%。 ④人才儲備:企業上年擁有F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30人,E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5人,D類及以上不少于2人,C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1人。 ⑤直通條款:上市公司總市值超50億元(以上市公司申報截止到日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值為準)上市企業自動列入“頭雁企業”。 2.鴻雁企業。 ①經營水平:上年縣內全部銷售額10億元—20億元(不含)或縣內實繳稅金5000萬元以上。 ②創新水平:企業建有省級以上研發機構(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或企業研究院),自主研發2項及以上發明專利,上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0%。 ③效益水平:企業利潤率不低于4%,人均勞動生產率超出全縣平均水平10%。 ④人才儲備:企業上年擁有F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20人,E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5人,D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1人。 ⑤直通條款:上市公司總市值超20億元(以上市公司申報截止到日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值為準)上市企業自動列入“鴻雁企業”。 3.強雁企業。 ①經營水平:上年縣內全部銷售額5億元—10億元(不含)或縣內實繳稅金3000萬元以上;年銷售額5億元以下的企業須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②創新水平:企業建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自主研發1項及以上發明專利,上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0%。 ③效益水平:企業利潤率不低于4%,人均勞動生產率超出全縣平均水平10%。 ④人才儲備:企業上年擁有F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15人,E類及以上人才不少于2人。 ⑤直通條款:溫州市領軍型工業企業自動列入“強雁企業”。 4.大雁企業。 ①經營水平:上年縣內全部銷售額1億元—5億元(不含)或實繳稅金500萬元以上。 ②創新水平:企業建有縣級以上研發機構(企業研發中心),自主研發5項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或1項發明專利,上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0%(其中上年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2億元的企業,上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4.0%)。 ③效益水平:企業利潤率不低于4%,人均勞動生產率超出全縣平均水平10%。 ④直通條款:溫州市高成長型工業企業自動列入“大雁企業”。 (二)遴選程序。 1.入庫評定。 ①初審。堅持企業自愿申報、嚴審嚴進原則,由符合“雁陣計劃”入庫條件的企業自主申報,經屬地鄉鎮(開發區)初審推薦后報縣工業強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強縣辦)。 ②復審。強縣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照入庫標準復審,對企業的銷售額、稅收、創新水平、品牌建設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復審通過的企業上報工業強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③評定與公布。通過縣工業強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的入圍企業名單,經向社會公示、縣長辦公會會議審定、發文公布等程序后,納入“雁陣計劃”予以重點培育。 2.動態調整。 入庫企業根據發展實際,對照遴選條件,實行“常態監測、動態調庫、剛性退出”。縣工業強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1月開展“雁陣計劃”培育企業申報工作,經評審、公示、縣政府審定等程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增補。經認定的“雁陣計劃”培育企業有效期為一年,對培育期內發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質量問題、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以及惡意欠薪、嚴重稅務違法等違法事件的企業予以調整。 五、培育措施 (一)建立服務聯掛機制。通過制定企業培育庫清單、產業鏈互助清單、重點推進項目清單、擬上市企業庫清單和縣領導服務聯掛清單等五張清單,建立五位一體服務體系,及時了解掌握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幫助企業解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培育企業跨越式發展。 (二)開展企業精準培育。圍繞重點企業、重點產業鏈,按照“挖掘一批、儲備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分類建立覆蓋各層次、各培育階段的“雁陣計劃”企業培育庫,在政策資源、要素保障、獎勵扶持等方面實行精準培育。鼓勵培育企業立足平陽縣,整合資源,打造具備管理、結算、營銷、研發等功能的制造業總部型企業。 (三)加大科研扶持力度。鼓勵支持培育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開發新技術、新工藝,開展行業關鍵技術攻關和關鍵產品研發。對研發投入正增長的企業,按上年度稅務部門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核查調減部分相應扣除)的3%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 (四)加大項目招引力度。縣外引進固定資產投資超5億元且約定達產后稅收超5000萬元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經工業強縣領導小組認定具備鴻雁企業同等條件的,報縣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列入“鴻雁企業”培育庫;縣外引進固定資產投資超10億元且約定達產后稅收超1億元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經工業強縣領導小組認定具備頭雁企業同等條件的,報縣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列入“頭雁企業”培育庫。 (五)推進產業協同發展。聚焦智能裝備、新材料和時尚智造等重點產業,梳理產業鏈關鍵環節的核心企業,分析上下游供需關系,繪制主要產品供應鏈圖譜,制定產業鏈互助清單。通過組織產業鏈企業召開座談會、供需對接會等方式,引導本地企業產業鏈協同發展。 (六)強化金融要素支持。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鼓勵創投資本、社會資本加大對培育企業的投融資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培育企業投資項目給予政府產業基金支持。對在本縣實施兼并重組或本縣企業到縣外開展并購后新增產值、稅收反映在本縣,且收購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際發生收購額給予收購方5%的獎勵,最高500萬元。擬上市企業通過并購重組方式整合上市的,參照我縣企業上市扶持政策相應條款,按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獎勵。 (七)強化土地要素保障。 1.縣內企業增資擴產項目。 ①對于上年度銷售額增速高于8%的“頭雁企業”,工業用地(用海)出讓起始價按照出讓指導價的70%執行;對通過標準地達產驗收且上年度銷售額增速高于8%(含)的“頭雁企業”,再獎勵27萬元/畝。 ②對于上年度銷售額增速高于10%的“鴻雁企業”,工業用地(用海)出讓起始價按照出讓指導價的70%執行;對通過標準地達產驗收且上年度銷售額增速高于10%(含)的“鴻雁企業”,再獎勵10萬元/畝。 ③對通過標準地達產驗收且上年度銷售額增速高于12%(含)的“強雁企業”,獎勵10萬元/畝。 2.縣外招引優質制造業項目。 ①對于縣外招引優質制造業項目列入“頭雁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可自主申請在以下兩種方式選擇一種用地扶持獎勵辦法。 方式一:工業用地(用海)出讓起始價按照出讓指導價的70%執行,通過標準地達產驗收后獎勵27萬元/畝。 方式二:項目通過標準地達產驗收后獎勵42萬元/畝。 ②對于縣外招引優質制造業項目列入“鴻雁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可自主申請在以下兩種方式選擇一種用地扶持獎勵辦法。 方式一:工業用地(用海)出讓起始價按照出讓指導價的70%執行,通過標準地達產驗收后獎勵10萬元/畝。 方式二:項目通過標準地達產驗收后獎勵25萬元/畝。 (八)強化人才要素支撐。支持企業引進培養高層次科技人才,當年新增B類人才的培育企業兌現用地扶持政策時,允許銷售增速要求下調3個百分點;當年新增C類人才的培育企業兌現用地扶持政策時,允許銷售增速要求下調2個百分點。 (九)強化政策資金扶持。培育企業銷售額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分別獎勵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進檔的獎勵差額),獎勵資金按“第1年40%、第2年30%、第3年30%”分三年給予獎勵,期間未能保持該規模梯隊的,后續不予獎勵。企業當年獲以上兩項以上獎勵的,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 (十)提升企業家榮譽感。對“頭雁、鴻雁、強雁”企業主要負責人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為“兩代表一委員”人選,優先推薦為勞動模范等有關榮譽稱號候選人。持續實施企業家素質提升行動和職業經理人培育行動,加強對企業家理念、知識、能力等方面的培養,不斷提升企業家的戰略眼光、管理水平、創新能力、創業魄力,推薦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家列席縣兩會。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工業強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企業梯度培育雁陣計劃,強化整體部署和協同推進。領導小組實行定期會商制度,及時掌握企業梯度培育最新情況,協調解決重大事項,有效促進技術、資金、人才、政策等關鍵要素向培育企業集聚。縣經信局牽頭負責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縣發改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協同加強對培育企業的分類指導、精準幫扶和政策支持。各鄉鎮(開發區)要細化制定本地區企業培育方案,形成上下聯動、層層推進的工作合力。(責任單位:縣工業強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平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 (二)強化考核督促。建立健全企業梯度培育考核督促機制,將企業梯隊培育工作納入各鄉鎮(開發區)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制訂年度工作推進計劃,分解目標任務,推動重點任務落地,切實提升培育工作的質量和效益;對工作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各鄉鎮(開發區)要把企業梯隊培育與招商引資、項目推進等工作同步部署、協同推進,努力開創企業培育工作新局面。(牽頭單位:縣工業強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營造濃厚氛圍。對認定的“頭雁、鴻雁、強雁”等企業予以通報表彰,縣四套班子領導向獲獎企業贈授榮譽牌匾,激勵企業再接再厲做大做強。強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推介培育提升工作中典型經驗,通過編印經典案例、組織企業學習交流、建立企業溝通交流平臺等多種形式開展專題宣傳,樹立一批典型示范企業,全面營造支持優質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七、其他 (一)本政策適用于平陽縣“雁陣計劃”培育庫內企業,退出“雁陣計劃”培育名單的,不再享受本政策。本政策自2024年2月16日起施行,原《平陽縣關于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 培育“百億”工業企業的實施意見(試行)》(平政辦〔2017〕234號)同時廢止;對本政策實施之前發生的符合(平政辦〔2017〕234號)文件獎補條件而尚未兌現完畢的獎補事項(企業),繼續按“百億”企業培育政策及投資合同約定兌現履約。 (二)新供地項目達產驗收年度畝均實繳稅收未達30萬元/畝的,按照投資合同履約。 (三)優質制造業招引項目若已享受風電、光伏等用地指標優惠,原則上不再重復享受用地扶持保障的地價優惠及獎勵。 附件:平陽縣“雁陣計劃”企業梯度培育入庫標準 附件 平陽縣“雁陣計劃”企業梯度培育入庫標準
指標解釋: 1.銷售額計算口徑:企業(集團)及縣內控股子公司的全部銷售額,不含房地產企業。 2.實繳稅金計算口徑:企業(集團)及縣內控股子公司的所有稅收,不含房地產企業,不含縣外稅收;稅收按收付實現制計算。其中:個人所得稅限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包括免抵調庫實際數。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武部,縣法院,縣檢察院,各人民團體。 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16日印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