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問:今年我縣義務段學校招生對象有哪些? 答: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為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2025年小學畢業生。 二、問:今年我縣義務段學校招生分哪些類別? 我縣義務教育階段招生采取分類分批報名錄取的辦法,其中公辦學校分為施教區學生、統籌學生(含統籌一、統籌二、統籌三、統籌四)、政策照顧生、隨遷子女、特殊兒童少年,民辦學校分為直升生、政策照顧生、統招生。 每位學生只有一次錄取機會,一旦被某一學校錄取,就不再參與其他學校錄取。 三、問:如何進行網上報名? 除統籌四和政策照顧采取線下輔助登記外,其他類別招生都由學生監護人自行通過浙里辦APP在線進行,由縣教育局統一在招生管理系統中按既定規則進行錄取。 家長在手機上進入浙里辦APP,查找“入學掌上通”并進入,左上角區域選擇“平陽縣”,選擇“報名入口”,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報名;也可以查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點擊“在線辦理”,區域依次選擇“溫州市-平陽縣”。選擇“報名入口”,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報名 四、問:孩子信息有誤或幼兒園、小學未在本縣就讀,如何登記? 每個學生信息僅與一個手機號綁定(家長自行下載安裝浙里辦APP并實名注冊),凡2025年春季在本縣幼兒園、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基本信息由招生部門統一導入招生管理系統并與學生監護人手機號關聯,學生監護人可直接通過關聯手機的浙里辦APP增補相關信息并參與本縣招生(含民辦學校招生,下同),學生信息有誤或關聯手機號需變更的,可聯系就讀幼兒園、小學申請修改;未在本縣就讀的,需先在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在浙里辦APP登記基本信息并通過審核后,納入戶籍地(或居住地)學區管理,方可參與本縣招生。 五、問:學生要在施教區學校入學,如何登記? 答:學生施教區學校根據學生本人戶籍地址統一劃定。申請在施教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家長請于6月11日-7月18日(小學一年級施教區就讀確認從6月13日開始,其他批次報名時,施教區就讀確認暫時鎖定)在浙里辦APP進入相應報名模塊,確認提交即可。 確認在施教區學校就讀后,不能再參與民辦學校招生及其他公辦學校統籌;若學生欲先參與民辦學校招生或其他公辦學校統籌的,則先不確認在施教區學校就讀,待相關學校錄取結束后未能被錄取的,再于7月18日前在浙里辦APP上確認在施教區學校就讀,逾期未確認的,視為放棄在本縣入學。 六、問:學生如何申請統籌安排到居住地附近公辦學校就讀? 答:學生申請在非施教區學校統籌入學,在相關學校滿足其施教區學生入學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前提下,在設定的學校統籌招生截止批次內,根據學生父母住宅產權、實際居住等不同情況,分批次給予統籌安排。符合統籌第一批條件的,學生家長于6月16-17日在浙里辦APP登記提交相關申請信息;統籌第二批、第三批浙里辦APP登記申請時間分別為 6月18-19?日、6月20-21日。 對于前三批統籌招生結束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學校,可由學校所在學區(直屬校)根據未被招收的學生居住等實際情況制定招生方案,報縣教育局核準后公布執行,屆時詳見相應學區(直屬校)招生通告。 七、問:今年施教區如何分批次?對戶籍和產權有具體要求嗎? 答:今年施教區按以下批次依次安排入學: 第一批:施教區范圍內擁有戶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住宅產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份額占比100%,下同)的適齡兒童、少年。2014年6月前其父母雙方(一方)及本人持有施教區范圍內戶籍(注:若一年級、七年級新生初始戶籍在2014年6月之后辦理的,則要求辦理初始戶籍以來一直持有施教區范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第一批次執行。(孩子戶籍與其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本的不參照本批次執行) 第二批:施教區范圍內擁有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八、問:今年統籌批次中涉及產權有具體要求嗎? 答:住宅產權的資格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屬共有產權的,其父母或監護人份額占比100%。車庫、商鋪、輔助用房、非成套住宅、店面、未記載用途的、土地證記載為非住宅用地等性質的產權不列入2025年招生入學條件。 九、問:隔代戶主房子是否可申請統籌入學,如何登記? 答:學生、學生父母(一方)與學生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三代戶籍在同一本戶口簿,且學生父母(雙方)在平陽縣未擁有住宅產權的(以房管部門記錄為準),可使用隔代戶主房子申請統籌。 符合隔代戶主條件且打算申請統籌入學的,需在6月5-6日憑戶口簿、隔代戶主產權證、電費繳納憑據等材料,到學生當前實際就讀的幼兒園或小學填寫隔代統籌信息采集表,未在本縣就讀的幼兒園或小學的到戶籍所在學區填寫隔代統籌信息采集表,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幼兒園或小學將相關信息匯總上報學區、縣教育局,經縣教育局統一審核通過后,方能參與各批次統籌浙里辦APP報名,審核未通過的,列入“非誠信名單”。(為進一步方便群眾,學生父母承諾在平陽縣范圍內無住宅產權后無需提供無產權證明,由招生部門統一向房管部門查證。) 十、問:統籌學生如何錄取? 答:每批次統籌登記結束后,招生部門將向相關部門核實信息真實性,審核通過的將根據住宅產權或無產權住宅實際地址給予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審核未通過的,不予安排并列入“非誠信名單”。 當同一批次中通過審核的申請就讀人數未超出學校空余學額時,全部招收;當超出學校空余學額時,分別采取按住宅產權證件、電費開戶或過戶、商品房合同備案等登記時間先后順序依次錄取,額滿為止,該校后續統籌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啟動。 申請統籌未被錄取的學生可由學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到轄區內其他仍有空余學額學校或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 十一、問:政策照顧對象子女要怎么入學? 答:我縣政策照顧前提條件為入學孩子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我縣戶籍或在我縣工作。符合條件申請政策照顧的對象,由其父母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相關單位簽署意見后,連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在6月6日報縣教育局審核。申請到公辦學校就讀的,由縣教育局根據國家省市縣教育政策統籌安排入學;申請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在直升生錄取后仍有空余學額的前提下給予優先安排入學。 十二、問:隨遷子女入學如何登記、如何錄取? 答:凡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已在我縣辦理《居住證》申請在我縣公辦學校就讀的,請于7月7-9日在浙里辦APP提交申請,由學區根據轄區內相關學校空余學額情況,結合居住登記地址等實際情況,給予統籌安排。未辦理《居住證》的,由相應學區根據公辦學校空余學額及居住登記等情況統籌安排。高積分新居民子女入學按《平陽縣新居民服務中心 平陽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參加量化積分管理新市民子女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工作的通知》(平新居民〔2025〕1號)實行。咨詢電話:0577-63167811。 十三、問:《浙江省居住證》如何辦理? 答: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規定:流動人口到達居住地申報登記后,連續居住六個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屬于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可以直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可以通過“浙里辦”“溫警在線”等程序進行自主申報,或者到流動人口居住地派出所窗口、當地政府辦事窗口進行申報。 十四、問:填報平陽縣民辦學校需要什么條件? 答:申請在本縣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只有在民辦學校直升生招生結束后仍有空余學額的情況下,才能按以下批次依次安排:第一批:具有本縣戶籍、本縣小學畢業學籍、其父母在本縣擁有住宅產權等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第二批:持有本縣居住證或有意愿在本縣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 十五、問:民辦學校可以自行組織或通過培訓機構組織招生報名嗎? 答:不可以。任何私下預錄取的行為都屬于違規行為,已通過民辦學校生源摸底、招生咨詢、預約、繳費等方式提前預期招收的學生,全部無效。在這里,要特別提醒家長們,所有提前或變相的招生行為都是違規的,所謂的私下錄取也都是無效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將由學校和家長自行承擔。 十六、問:適齡兒童在各類考試、競賽、機構培訓中取得的成績或證書,可以作為招生依據嗎? 答:不可以。所有公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十七、問: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小學部學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嗎? 答: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可享受直升資格。符合條件的適齡少年及其父母在全面了解所在民辦學校初中部辦學、收費標準等情況并認同的,可在民辦學校統一招生前于規定時間內在浙里辦APP申請直接升入其初中部就讀(以電子學籍記載為準)。當直升生申請人數未超出初中招生計劃數時,全部錄取,多余名額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再統一招錄;當直升生申請人數超出相應招生計劃數時,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學校不再進行統一招錄。 十八、問:如果有意就讀平陽縣民辦學校,可以填報幾所?如果填報民辦學校,是否會影響公辦學校的錄取? 答:義務段民辦學校統招第一批,最多可以填報2所民辦學校,但不得跨縣兼報;第一批錄取結束后,還有空余計劃的民辦學校,啟動統招第二批,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報名參加民辦學校第二批次招生,不受區域限制,每人限報1所。符合公辦入學條件的報名對象,填報民辦學校但未被預錄取的,按照我縣公辦學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放棄的,按公辦學校招生降至后一批次統籌安排入學。特別提醒家長們,要慎重填報民辦學校志愿。 十九、問:平陽縣民辦學校錄取嚴格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嗎?如何確保公平? 答:我縣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由我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邀請公證機構參與,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二十、問:平陽縣民辦學校第一批次電腦隨機派位如何錄取? 答: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將為所有報名對象生成順序號,并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因放棄或被取消預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順序號在未被其它民辦學校預錄取的報名對象中依次遞補。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后,需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同放棄。被兩所民辦學校同時預錄取的,在規定時間內以自愿繳費確認為準;被其中一所民辦學校預錄取的報名對象,即使放棄錄取也不再具有另一報名民辦學校遞補機會;未被任何一所學校預錄取的報名對象,可根據電腦派位順序號在規定時間內等待相應學校依次遞補機會。 二十一、問:民辦學校第一批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全部結束后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報名對象,還有機會就讀其他民辦學校嗎? 答:民辦學校第一批次招錄結束后,招生不足的民辦學校可啟動第二批次招錄,在第一批次招錄中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報名對象,可報名參加招生不足民辦學校第二批次招錄。民辦學校第二批次招錄,不受區域限制,每人限報1所。第二批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二十二、問:起始年級到縣外就讀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答:本縣戶籍申請到縣外就讀一年級、七年級的,可直接按當地有關規定自行報名,由縣外實際招生學校負責建立(遷移)電子學籍。 二十三、問:符合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但要求延緩入學,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答:本縣戶籍已達入學年齡,但因身體原因申請延緩一年入學的,請于5-6月憑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向戶籍所在的學區提交書面申請,再報教育局義務教育科(419室)備案。 二十四、問:今年是否采取平行編班? 答:全縣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實驗班、特色班、創新班等重點班,所有報到注冊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實行常態平行編班,接受學生及家長監督,如有違反將按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二十五、問:學生入學后,學籍如何建立? 答:當前,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已經實現全國聯網管理,一生一號、跨段隨轉。電子學籍信息記入學生終身檔案,家長務必高度重視。凡通過浙里辦APP統一招生審核并實際報到注冊就讀的,由學校根據招生系統信息直接遷移(建立)電子學籍檔案;若屬在招生系統外擅自招生的,一律不予認可、不予遷移(建立)電子學籍。 二十六、問:若家長提供虛假材料或登記不實信息騙取入學資格,有何處罰措施? 答:適齡少年兒童父母要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登記不實信息騙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的入學資格,并納入招生“非誠信名單”管理,不再參與本縣除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外的其他各類別錄取,且通報其所在單位或社區;凡擅自修改或偽造戶籍、婚育、產權、電費發票、社保等證明的,將依法通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七、問:今年“陽光招生”有什么具體措施?咨詢和監督電話是多少? 答:為實施“陽光招生”,我們將建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公示制度和獎懲制度。相關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施教區劃分)、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所需材料等招生信息通過有關途徑向社會公開。如有違規,按《平陽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平教〔2025〕155號)文件規定處理。各學區(直屬校)設立咨詢電話,昆陽學區58109230、鰲江學區58105931、水頭學區63988161、蕭江學區58106706、萬全學區63088773、騰蛟學區63533348、山門學區58110058、縣實驗中學58107589、平陽縣小63551807。縣教育局設立招生咨詢電話63886332和招生監督電話63721754。 平陽縣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