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什么條件可以申請人才租房補貼?
新政明確覆蓋2025年7月1日后全職來溫,并在溫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的A至F類人才。申請人需同時滿足三項核心條件:首先須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全職聘用合同,并以該單位為主體連續繳納社保滿12個月以上(外籍人才可提供個人所得稅證明替代);其次要求本人及配偶未享受過溫州市政府提供的任何住房優惠政策;此外申請人須在溫州首次繳納社保滿12個月后的6個月內提交申請,逾期申請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